【美國移民 06】國外結婚改姓後,護照加簽別名 (Also Known As) 完整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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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結婚後改姓,回台灣辦理護照時,很多人都會遇到一個共同問題:
為什麼文件上的名字和護照不一樣?需要加簽英文別名嗎?
我自己在美國結婚後,將英文姓氏改為配偶的姓,護照、綠卡、信用卡等文件都使用新的英文姓名,但台灣戶籍上的中文姓名並未變更。這樣的「中英文姓名不一致」,在出入境、訂票或辦理證件時,常常讓人感到不安。
為了避免未來反覆解釋與潛在風險,我選擇在回台灣時申請護照加簽英文別名。這篇文章會用我的實際經驗,帶你一步步了解:
什麼情況需要加簽、怎麼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以及哪些人其實可以不用辦。

  • 適合誰: 有需要申請台灣護照別名的人

什麼是護照加簽英文別名?

外文別名加簽是在晶片護照的備註頁,註記你常用的英文姓名(如婚後英文姓氏),以便利旅行、訂票與非正式文件使用。它不會印在個人資料頁,但官方備註你也是此人。

國外結婚改姓後,護照加簽英文別名申請示意圖

誰需要申請護照加簽別名?

  • 婚後英文姓已變(含同性婚改雙姓)
  • 在國外已使用婚後英文姓(如機票、證照、綠卡、駕照)
  • 手持護照但未在資料頁變更外文姓名者

若無符合上述情形,可考慮換發新護照直接變更資料頁。

申請「外文加簽別名」要準備哪些文件?

四項資料最重要:

  1. 晶片護照正本(現行款):加簽僅適用晶片護照,若還是舊版需先換發晶片護照
  2. 新式身分證(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3. 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勾選「加簽外文別名」,填寫你習用的英文名
  4. 英文別名證明文件:如綠卡、駕照、結婚證書等國外證明(若屬常用名且有證明文件;若只是習慣使用的一般英文名,可免附證件)

護照加簽別名是否需要公證或Apostille(海牙認證) ?

不需要。英文別名加簽不涉及更改中文姓名或修改個人資料頁,不需提供公證件或國外婚姻證書。僅需證明你確實使用該英文姓名;如果是習用常見英文名,可免附。

護照加簽別名流程在哪裡辦?要多久、多少錢?

四項資料最重要:

  • 親自或委託至外交部領務局(台北、本部、各地辦事處等)辦理。(申請人為未滿18歲者,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同意始得辦理。)
  • 現場提交資料並繳交申請書
  • 費用:免費!
  • 處理天數:2個工作天,惟阿拉伯文資料加簽部分因尚須翻譯作業,為14個工作天。
  • 可由代理人領取(攜帶委任書與身分證)

辦完護照加簽後,資料會變怎樣?

  • 護照資料頁依舊不變
  • 英文別名將印在內頁「Also Known As」欄位,與原本英文姓名同頁備註
  • 下一次換補發護照時,可保留或選擇變更、刪除原外文別名(需符合法規)

小結與建議

  • 可以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官方網站,以上面的資訊主
  • 外文別名加簽是婚後英文姓一致、便利生活的簡便方式,不需花費錢或備國外證件,只要帶護照、身分證、申請表件、證名文件即可。
  • 建議加簽後即可同步把機票、信用卡、訂房資料調整,出國更安心。
  • 護照一定要晶片版,否則無法申請加簽
  • 英文別名只限一個,須包含姓且與資料頁英文姓一致
  • 若習用非正式英文名(例如英文名字或藝名),仍可申請,建議備相關證明資料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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