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結婚改姓名,回台灣護照要怎麼加簽?一篇教你搞懂流程與注意事項

如果還沒有看過回台灣怎麼辦理結婚補登記的人可以參考在國外結婚後,回台灣補登記結婚?完整流程

外文別名加簽是在晶片護照的備註頁,註記你常用的英文姓名(如婚後英文姓氏),以便利旅行、訂票與非正式文件使用。它不會印在個人資料頁,但官方備註你也是此人。

誰適合申請?

  1. 婚後英文姓已變(含同性婚改雙姓)

  2. 在國外已使用婚後英文姓(如機票、證照、綠卡、駕照)

  3. 手持護照但未在資料頁變更外文姓名者

若無符合上述情形,可考慮換發新護照直接變更資料頁。

申請「外文別名加簽」要準備哪些文件?

四項資料最重要:

  • 晶片護照正本(現行款):加簽僅適用晶片護照,若還是舊版需先換發晶片護照

  • 新式身分證(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勾選「加簽外文別名」,填寫你習用的英文名

  • 英文別名證明文件:如綠卡、駕照、結婚證書等國外證明(若屬常用名且有證明文件;若只是習慣使用的一般英文名,可免附證件)

是否需要公證或Apostille(海牙認證) 對外文別名加簽?

不需要。英文別名加簽不涉及更改中文姓名或修改個人資料頁,不需提供公證件或國外婚姻證書。僅需證明你確實使用該英文姓名;如果是習用常見英文名,可免附。

流程在哪裡辦?要多久、多少錢?

  • 親自或委託至外交部領務局(台北、本部、各地辦事處等)辦理。(申請人為未滿18歲者,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同意始得辦理。)

  • 現場提交資料並繳交申請書

  • 費用:免費!

  • 處理天數:2個工作天,惟阿拉伯文資料加簽部分因尚須翻譯作業,為14個工作天。

  • 可由代理人領取(攜帶委任書與身分證)

辦完加簽後,資料會變怎樣?

  • 護照資料頁依舊不變
  • 英文別名將印在內頁「Also Known As」欄位,與原本英文姓名同頁備註
  • 下一次換補發護照時,可保留或選擇變更、刪除原外文別名(需符合法規)

常見問答解惑

  • 若你只有英文姓改變、中文未改,不需換照,加簽外文別名即可。

  • 若要把婚後姓名印在資料頁(外文姓名欄),則需換發護照(同時變更中文/英文姓名),並非透過加簽。

不會。護照內頁備註官方認可的英文別名,機場查驗時即可讓英文姓名一致,順利出入境或辦理行程。

下次換補發護照時仍需注意:

  • 原有別名會沿用(可刪除或更改)

  • 無法同時保有兩個英文別名。

小提醒

  • 護照一定要晶片版,否則無法申請加簽

  • 英文別名只限一個,須包含姓且與資料頁英文姓一致

  • 若習用非正式英文名(例如英文名字或藝名),仍可申請,建議備相關證明資料較安心

小結與建議

  • 可以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官方網站,以上面的資訊主

  • 外文別名加簽是婚後英文姓一致、便利生活的簡便方式,不需花費錢或備國外證件,只要帶護照、身分證、申請表件、證名文件即可。

  • 建議加簽後即可同步把機票、信用卡、訂房資料調整,出國更安心。

  • 若要更改資料頁,或者之後改回姓氏,才需要換補發護照並進行中文姓名 / 外文姓名的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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